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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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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贵溪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4-10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江西省贵溪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规定了贵溪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初审奖励30000元;获国家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000元;有效期满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000元。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000元、100000元。获得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000元、40000元、30000元。获得鹰潭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被发改、工信、科技部门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奖励100000元;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奖励50000元;获批组建院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分别奖励100000元、50000元。获鹰潭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20000元。
江西省贵溪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依据:贵溪市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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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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