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30重庆市垫江县专利资助政策
重庆市垫江县专利资助类别及标准
(一)专利申请资助
单位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个人的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对其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和授权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资助。
(二)专利授权资助
1.国内授权专利资助
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单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一次性资助12000元/件、500元/件、300元/件;对获得国内授权的个人发明专利给予8000元/件的一次性资助。
2.国外授权专利资助
对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
重庆市垫江县专利资助时间
专利资助每年开展一次,本年度资助上一自然年度单位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个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重庆市垫江县专利资助申报材料
(一)《垫江县专利资助申请表》(纸质和电子件)
(二)《垫江县专利资助明细表》(纸质和电子件)
(三)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复印件,缴纳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和授权费的凭证复印件。
(四)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
(五)专利权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资助申请,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个人委托他人申请资助的,须提供专利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共同专利权人委托他人申请资助的,须提供共同专利权人受托委托书。
(六)单位申请人需提供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个人申请的须提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表。
上述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涉外专利还应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重庆市垫江县专利资助政策依据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垫江县专利资助办法(修订)》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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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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