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厦门市专利维权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6厦门市专利维权资助政策
厦门市政府在《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7〕13号第九章专利维权援助中明确规定了厦门市专利维权资助的标准,具体如下:
专利维权援助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实际总支出额,给予最高50%的援助,单项援助最高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
专利维权援助资金主要用于:
(一)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因专利维权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对胜诉的专利维权诉讼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资金援助;
(三)为企业涉及较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和涉外专利纠纷提供专业知识辅导、法律法规咨询、诉讼委托代理等智力援助服务的专家、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提供适当的资金补助。
同时,《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7〕13号还对专利保险费用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导企业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对获国家、福建省专利奖的专利,获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含)以上的专利,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专利(不超过10件),投保缴交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其他专利投保补贴标准为投保专利缴交保费的60%。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最高3万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ip/2238.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猜您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