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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专利维权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1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专利维权资助政策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专利维权资助标准
专利维权补助。按不超过核定后的费用总支出额30%的比例,给予国内最高50万元、国外最高100万元的补助。补助金额扣除发明专利执行及侵权保险的赔付金额。
维权地的界定。以该项专利〔技术秘密)维权终审法院属地为准。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实施专利维权的,视同国内。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专利维权补助申请条件
1.在海曙区注册的企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2.发生自主专利权被人侵犯后主动维权的,该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独立拥有该项专利为企业法人单位所有;
3.专利维权已司法终结,并胜诉;
4.在专利维权过程中。符合要求的费用总支出额达到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专利维权补助申请材料
申报海曙区专利维权补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海曙区专利维权补助审核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证书及扉页所属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
4.维权司法佐证资料;
5.维权费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
政策依据:《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申请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ip/2415.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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