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浦口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82019年南京市浦口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办法(试行)》,聚焦创新、服务南京创新名城和浦口“江北明珠”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营商环境,结合实际,浦口区政府制定了《浦口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了2019年浦口区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国内专利资助: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2000元,实用新型授权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设计授权每件奖励500元;对第10年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000元的维护费。
国外(境外)专利资助: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进行国外(境外)专利申请或获得授权的,进入外国(地区)公布阶段、获得授权的分别给予2万元补助;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进行国外(境外)专利申请或获得授权的,进入外国(地区)公布阶段、获得授权的分别给予1万元补助。
专利大户奖励:企业单位年专利授权量达10件未达到20件,且30%以上(含30%,下同)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企业单位年授权专利总量达到20件且30%以上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事业单位年授权专利总量达20件未达到40件,且60%以上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事业单位年授权专利总量达到40件且60%以上为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首件奖励: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特别奖励5000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中小微企业首件实用新型授权专利奖励2000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和优秀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按照上级部门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的,按就高原则实施奖励,以上奖励均指获奖当年。
注意:《浦口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2019-08-07生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暂定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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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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