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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复审问题解答(一)

发布时间:2019-02-14

问:收到无效口审通知书后,权利人未在7日内提交回执,可否直接参加口审?如果口审时也未携带口审回执,会否影响口审的正常进行?谢谢

答:您好,《审查指南》中规定: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所以,您的口审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为右上角发文日加15天,再加7天为口审回执的提交期限。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口审回执,可以直接参加口审,提醒您注意口审时间,不得迟到;口审时未携带回执,不会影响口审的进行。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问:老师好,请问针对无效口审阶段,在委托了代理机构的时候,再次增加委托公民代理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提交的时机是口审前还是当庭提交?谢谢。

答:您好,可以在委托代理机构的同时委托公民代理,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四人。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需要提供双方签章的《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信息(可参照表格背面注意事项),同时出庭时需携带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可以当庭提交,也可以在口审前提交。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问:请问部分无效的专利会再次公告吗?

答:您好,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问:您好!请问提出无效请求时,提供了外文证据但定时没有提供译文,一个月内补交,是否可行?另外,提出无效请求后一个月内,新增无效理由和新的证据组合方式是否会被接受,感谢。

答:您好,《审查指南》中规定: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同时,《审查指南》中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当事人提交中文译文时,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表格一式两份,以及相关材料等一式两份。另外,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作为专利权人,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陈述意见,请问这个最终绝限的计算是发问日+15天+1一个月吗?

答:您好,《审查指南》中规定: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所以,作为专利权人,您的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为右上角发文日加15天,再加一个月为受理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想给他人的外观专利提无效宣告,整个程序是怎样呢?需要出席之类的吗

答:您好!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1.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2.无效宣告请求费用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无效宣告请求费不可以减缴。请求人汇款时应当注明被无效宣告专利的专利号和无效宣告请求费。3.无效宣告请求文件的形式要求请求人应当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各一式两份。请求人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表格,并严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填写。请求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与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清单内容一致。4.无效宣告请求范围、理由和证据(1)请求人应当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明确无效宣告请求范围。(2)无效宣告理由仅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并且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的条、款、项作为独立的理由提出。(3)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请求人不得针对同一专利再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所述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审查决定考虑的除外。(4)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需要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5)请求人应当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5.相关表格您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在主页右下角的“表格下载”栏目中获取相关标准表格。《审查指南》中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问:您好,收到复审通知书后想申请会晤,需要在答复同时或答复后书面申请吗?申请人是外国人,只有委托书上指定的代理人才能参加吗

答:您好,《审查指南》中规定:针对一项复审请求,合议组可以采取书面审理、口头审理或者书面审理与口头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如果您想申请会晤,您可以在提交答复文件的同时或者提交答复文件之后提出请求,之后由合议组根据案件情况决定。申请人是外国人的,委托书上指定的代理人可以参加,其他临时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代理人也可以出席,届时需要携带《复审程序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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