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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版巴金作品?那么等其成为公共版权后呢?

发布时间:2018-07-04

前不久,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巴金作品《家》《春》《秋》被侵权出版的情况在京举行了通报会。

巴金作品维权通报会

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应红在会上强调:“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是巴金家属授予人文社的独家版权。

下图为人文社在不同时期出版的《家》《春》《秋》

人文社在不同时期出版的《家》《春》《秋》

但是这些年来,市场上不断出现各种以不同面貌打造的非人文社出版的《家》《春》《秋》,严重侵犯了巴金先生的著作权,也严重侵犯了人文社的独家出版权。

因此在此次会议上,人文社公布了涉及11家出版社的多种侵权图书,其他后续的侵权作品正在逐步确认。其中由延边人民出版社2012年7月出版的《阅读1+1工程・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出版的《大悦读・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家(最新版)》、天津教育出版社2014年5月出版的《原著无障碍阅读版・家》等四种侵权图书。而人文社委托的律师已取证完毕,并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

下图为侵权的书籍

侵权的书籍

如果你不太了解巴金是谁,蜗牛纳可以给你简单介绍一下:

巴金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上面提到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就是他的代表作品,自问世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数十年畅销不衰,并入选中小学必读丛书,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

巴金简介

虽然巴金不在人世已有十几年,但他的家属还在呢,因此得到巴金作品独家版权的出版方只有人文社一家!

一般来说,涉嫌侵权的图书,至少会侵犯两个权利:一个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另外一个是侵犯出版社所获得的专有出版权的合法权。

不过有人说了,若超过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不是就可以出版了呢?毕竟到那个时候就已经是公共版权了。可你知道著作权的期限有多长时间呢?

蜗牛纳先来说说规定的保护期时限吧,这其实得看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是什么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所以只要等著作权保护期终止了后,才开始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公共版权,比如中国四大名著就属于公共版权。

但并不是说巴金的作品成为公共版权后,可以随意使用,因为根据相关法规: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因此,只要是原则上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用法,均属违法,可别想着等过了期限就能用。

蜗牛纳再补充一下: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的作品,仅仅是允许他人复制、使用其经济权利,而对于作品上面的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均属于不可剥夺且永久存在的,对于这些权利的保护是终身且永久的。如果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还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各个出版社能多了解下知识产权保护法,特别是版权这块儿,不然哪天自己侵权了也不知道,最后被起诉了才恍然大悟,然而这时候想亡羊补牢也为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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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版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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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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