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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宴天下”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评委:与“宴天下”商标近似
发布时间:2018-01-19
驳回复审商标:第17628879号“家宴天下”商标
引证商标一:第12450549号“宴天下”商标
引证商标二:第16516558号“宴天下”商标
关于第17628879号“家宴天下”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重庆市长寿区乾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7628879号“家宴天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2450549号“宴天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6516558号“宴天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经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一经商标局异议决定予以核准注册。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为有效商标。
引证商标二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双方商标若共存于市场,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falvfuwuxinwen/2018/0119/1922.html
来源:商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