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企业法律服务

您的位置:主页 > 企业法律服务 >

“皇家御品”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评委:与引证商标近似

发布时间:2018-01-22

驳回复审商标:20441938号“皇家御品”商标

第20441938号“皇家御品”商标

引证商标一:第6709305号“皇家及图”商标

第6709305号“皇家及图”商标

引证商标二:第4636520号“皇家鋁鑄板門”商标

第4636520号“皇家鋁鑄板門”商标

关于第20441938号“皇家御品”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深圳皇家御品门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41938号“皇家御品”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极高的显著性、独创性和识别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709305号“皇家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636520号“皇家鋁鑄板門”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皇家御品”与引证商标一主要识别的文字部分“皇家”、引证商标二“皇家鋁鑄板門”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共存于金属大门等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系列商标或存在关联性联想,进而混淆商品来源,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falvfuwuxinwen/2018/0122/1930.html

来源:商评委

纳杰微信公众号

猜你想知道:

商标国际注册流程及费用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上一篇:“家宴天下”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评委:与“宴天下”商标近似
下一篇:“简单借款”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评委:缺乏显著性
Copyright 2017-2019 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鑫企旺写字楼7B号楼1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