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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产强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4-26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1、关于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工作的成果:

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10个省(区、市)得分超过90分。全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3万件,假冒专利违法案件0.7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41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余件。立案查办侵权盗版案件1826起,移送司法机关213起。累计扣留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2万批次、5618.2万件。新收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一审、二审、再审案件52万余件,审结51.9万余件。破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万名,涉案总价值18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0.05分。

全年授权发明专利5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达到6.9万件,稳居世界首位。全年商标注册576.1万件,收到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7553件。作品登记量331.6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172.3万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765件,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2549件、林业植物新品种441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排名第14位,较2015年提升15位。

统计显示,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达到11.6%;全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到7.3万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39%。2020年,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到408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2180亿元,同比增长43.9%。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直接产值总计6398亿元,有力支撑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签订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8.6万项,成交额突破1.1万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463.1亿美元,其中出口额86.8亿美元,同比增长31.5%。

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20个月,较“十三五”初期压减2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4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较“十三五”初期压减一半以上。筛查出一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依法驳回一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推进专利商标业务受理“一窗通办”,27个省(区、市)实现窗口整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2、如何破解专利转化"两难"致"沉睡专利"存在问题?

申长雨指出,专利转化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目前,的确有不少“沉睡专利”。

谈及“沉睡专利”的原因,申长雨介绍,专利转化存在“两难”问题。一方面,不少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难以被发现、被应用;另一方面,不少中小企业难以获取所需的专利技术。为解决这个“两难”问题,今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根据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正在推动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拓宽渠道,通过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激发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的动力;促进对接,通过打造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平台,建立有效的对接机制,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需求,包括线上线下对接;加强正面激励,对这项工作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实施效果好的省份予以奖补,以此促进专利转化和应用。

3、如何保护大数据、AI等知识产权?

申长雨指出,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技术,完善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着眼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围绕大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申长雨表示,重点是要处理好保护和使用、安全与隐私的关系,促进数据资源既有序进入要素市场,同时还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关于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社会关注的重点主要是人工智能完成的作品和发明创造能否产生新的知识产权,以及权利归属问题。当前,围绕这些问题,我们也在积极听取学界和产业界的意见,研究相关制度设计,并在有关规划文件中及时加以体现。

4、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申长雨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支持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采取的措施。

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以及10个地方分中心,建立了重大案件协调机制,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截至目前,各中心已处理各类指导和咨询案件300余件。持续优化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智南针”网建设。目前,此网站已经提供了189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国际条约1339部,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引40余种。

聚焦重点问题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针对中国企业商标海外被抢注的问题,编制发布了《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加大培训力度,目前已累计培训了45000余人次,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也在有效提升。

申长雨介绍,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地方分中心的作用,加快设立海外分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高水平的指导和服务。

5、去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情况:

申长雨指出,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也是一种“双保险”“双支持”。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19年,会同银保监会、版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放宽不良率考核、单列信贷计划、实施专项考核激励等原则。2020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到了2180亿元,同比增长了43.9%,众多中小企业从中受益,特别是科技型的中小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指导有关机构研发推出了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包括与人保财险公司开展合作,形成4大类、16种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根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相关保额突破200亿元,惠及4000余家企业。

此外,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25只,发行金额超过70亿元,相关的工作被国务院列入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申长雨介绍,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发展知识产权保险和证券化,同时切实防范知识产权金融风险,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普及度、惠益面和便捷性、安全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
1、如何遏制国家重大工程名称、知名企业等商标被抢注?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

何志敏介绍,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恶意注册主要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和不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主要包括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是“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国家重大工程名称、公众人物姓名等;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即“不用先囤”,大量囤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

“这两种行为都存在很大社会危害。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就是有人图谋不当利益,从而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的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商标的恶意囤积行为,则是对市场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何志敏说。

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完善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准确进行识别,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开展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让相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声讨。2018-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组织专项打击,在去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了2950家代理机构。上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推动各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

何志敏指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促进中国品牌建设,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

1、“十三五”期间版权工作成效:

于慈珂介绍了“十三五”期间版权工作取得的成就:一是版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二是版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三是版权工作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四是版权国际交流不断深化。

于慈珂表示,“十四五”版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版权强国为中心目标,以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加快版权产业发展为基本任务,不断提升版权工作水平和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版权支撑。

2、如何评论网络创作平台侵权现象?

近几年,随着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网络短视频也发展迅猛。与此同时,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关注,国家版权局也高度重视。

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国家版权局多年来一直特别重视影视作品的版权保护,积极维护影视作品版权秩序。“十三五”时期,我们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对包括影视作品在内的相关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积极有效开展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工作,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的名单。五年来我们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38批、有640部重点作品作为重点预警,对这些优秀的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进行了专项保护。

早在2018年,国家版权局就将网络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纳入“剑网”专项重点任务,严厉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着力强化对短视频平台企业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版权监管。几年来,这项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

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二是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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