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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6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

为充分发挥区财政专项资金对促进区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云府办〔2018〕95号)、《广州市白云区龙头骨干企业培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府办〔2018〕91号)文件要求,制定《白云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由申报单位【企事业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资料。

二、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7:00(限截止时间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白云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17年度获得发明授权暨2017年度完成项目)。

四、申报程序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依条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受理、委托独立第三方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助资金。

五、办理部门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远景路棠景南街21号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32房(邻近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地铁“飞翔公园”站)

六、有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已获得市级以上资助资金需加计扣除),进一步做好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2.申报材料按照《白云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提供纸质文件(备注除外),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需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邮箱:273770720@qq.com。

附件:《白云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徐艳、张燕维,联系电话:86387118、13332840841,邮箱:273770720@qq.com)

关于申报2019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白云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明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资助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发明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资助

二、办理依据:

《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云府办〔2018〕95号)

《广州市白云区龙头骨干企业培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府办〔2018〕9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质量导向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粤知产〔2018〕161号)

三、办理对象:

拥有发明创造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

四、办理条件:

1.第一权利人为在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第一权利人为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的,须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非职务发明人申请资助年度专利数量不超过5件);

2.资助专利为2017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或通过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若进入中国(含港澳台)则不予资助);

3.该专利所获得的各级资助(奖励)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专利代理服务费的资助对象仅限于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代理提交的专利申请),基本达到或已超出的专利不得提出申请;

4.对已获市级(含)以上专利资助资金的专利,区级对该专利实际支出费用的差额予以资助(申请区级资助额度=该专利缴纳官费+实际发生代理服务费-市级以上资助金额,最高不超区级政策资助额度);

5.专利权属明确、有效,法律状态稳定,无专利权属、侵权等纠纷,专利的申请地和授权地均在广州市白云区;

6.企业若同时满足我区同类型资金奖励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申报获得资助补贴;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申请相关财政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资助标准:

对企业上年度获得授权职务发明创造奖励(非职务发明奖励减半):

(1)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件(非职务:2500元/件)(限最高额度);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件(非职务:5000元/件)(限最高额度)(同件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限计2个国家);

(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件(非职务:2500元/件)(限最高额度)。

六、收件资料:

1.《广州市白云区发明创造资助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备注:现场核查原件);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3.企业所属非职务发明人个人身份证(备注:现场核查原件);个人银行帐号、领取单位薪金及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4.申报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的,应提交获得授权的专利号、专利名称、授权时间等列表清单;

5.申报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的,应提交国外专利局发出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

6.申报PCT国际专利申请奖励的,应提交PCT国际申请通知书和国外专利局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及中文译本);

7.国家专利局的收费收据、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证明、委托代理协议、企业收到资助资金收据(市局资助),如不能提供相关专利缴费、收费证明原件,可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证明已缴费页面的截图、市知识产权局官网证明已资助费用页面的截图);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复印件(备注除外),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七、办理程序:

1.申报通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发出资助申报通知;

2.受理申报:申报奖励企事业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申报时限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资助;

3.组织审核:受理部门现场核对原件并进行初步审查和录入统计,初审合格的,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复核;

4.研究审批:提出拟资助名单及金额,并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

5.结果公示: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确认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资金划拨: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助资金(非职务发明:资金直接划拨发明人)。

八、办理部门: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远景路棠景南街21号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32房(邻近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地铁“飞翔公园”站)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

二、办理依据:

《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云府办〔2018〕95号)

《广州市白云区龙头骨干企业培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府办〔2018〕91号)

三、办理对象: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

四、办理条件:

1.申报企业为在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的白云区企业;

2.申报企业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权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于2017年度完成还本付息,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3.专利权属明确、有效,法律状态稳定,无专利权属、侵权等纠纷;

4.企业若同时满足我区同类型资金奖励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申报获得奖励补贴。

五、资助标准:

对2017年度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实施补贴:

(1)按实际支付的评估费的50%给予补贴(每企事业单位限最高补贴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2)并按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每企事业单位限最高补贴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六、收件资料:

1.《广州市白云区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备注:现场核查原件);

3.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4.出质的专利权证书;

5.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6.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

7.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凭证及还款凭证、贷款付息凭证等;

8.龙头骨干企业需提供经区认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复印件(备注除外),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七、办理程序:

1.申报通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发出补贴申报通知;

2.受理申报:申报补贴企事业单位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申报时限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

3.组织审核:受理部门现场核对原件并进行初步审查和录入统计,初审合格的,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复核;

4.研究审批:提出拟补贴名单及金额,并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

5.结果公示: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确认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资金划拨: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助资金。

八、办理部门: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远景路棠景南街21号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32房(邻近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地铁“飞翔公园”站)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专利资助政策

编辑:蜗牛纳@纳杰代理申请专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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