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驰名商标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0-08-17|
绍兴市驰名商标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
|
|
绍兴市 |
当年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50万元。 |
|
新昌县 |
其中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的奖励10万元)。 |
|
越城区 |
对当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
|
柯桥区 |
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奖励50万元。 |
|
上虞区 |
对当年行政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
|
诸暨市 |
当年新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各奖励10万元。 |
|
嵊州市 |
对当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单位给予30万元奖励。 |
上一篇:温州市驰名商标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下一篇:湖州市驰名商标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