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实用新型奖励标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0.3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28上杭实用新型奖励标准
对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并取得授权的每项奖励2万元,奖励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向国内申请专利并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0.3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0.1万元。对获得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5万元;对发明专利清零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向本县区域外购买有效发明专利(有效期应有5年以上),并依法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的,县财政给予每件补助0.3万元。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信贷,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贴息资助,资助比例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予以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上杭县促进工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注册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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