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多家科技巨头的美国“专利流氓”,被华为反诉了!
发布时间:2021-08-24只要脸皮够厚、心够黑,随时都可以把他人的商机抢到手。
不过一人一个脑,做事没商讨;十人十个脑,办法一大套。
于是这世上存在不少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他们主要是抢注市场上比较热门的商品符号作为商标,从中获取丰富的收益。当然,也存在那些几乎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
因此,业界称这种公司为“流氓公司”。
比起商标来,可能公司最讨厌的还是“专利流氓”吧,相信在对抗这种公司的事情上,经常中招的苹果公司最有发言权。
前段时间,苹果便深陷70亿美元的专利纠纷,其中主角就是他们最讨厌的“专利流氓”—— PanOptis 公司下属的公司无线星球国际有限公司(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据了解,这家 PanOptis 公司为非执业实体,所持有的专利都是通过收购其他公司的专利获得的,并且也并未将这些专利用于自己的产品,他们主要靠手中收购来的专利来起诉其他公司盈利。
但在此之前,咱们中国的华为公司也曾被卷入与 PanOptis 公司的专利纠纷中。2018年,美国德州的法院作出宣判,华为公司侵犯美国企业 PanOptis 的LTE技术专利的罪名成立,需要赔偿对方将近105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7200万)。
然后在今年7月,打赢华为专利侵权官司的 PanOptis 及其相关公司 Optis Cellular 和 Unwired Planet 又起诉苹果公司侵犯其专利,索赔70亿美元。最终,经过美国德州马歇尔市的陪审团裁定,因侵犯无线技术专利,苹果必须向 PanOptis 及其相关公司 Optis Cellular 和 Unwired Planet 赔偿3亿美元,用以支付过去和未来对其技术的使用费。
该说真不愧是擅长专利诉讼的公司吗?打一场赢一场,还让被起诉的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有苦也说不出。
毕竟这些“专利流氓”整天别的正经事儿不做,光顾着研究国际巨头企业们的发展情况,分析各种小道消息,以此预判企业们的方向。再加上很多专利都让他们提前申请了,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几乎无往不利,甚至连谷歌、微软、英特尔等巨头企业,都斗不过,只要被起诉就输,而且赔偿金额从几千万到几亿美元不等。
要说不服气也是有的,尽管有公司认为 PanOptis 根本没有无线技术任何实质性产品及业务开展,但美国法院仍然认为已申请过的专利受法律保护。
如今,碰瓷了多家科技巨头的 PanOptis 已经盯上了中国企业,上述那件让华为公司赔偿他们1050万美元的专利侵权案,就让他们发现了碰瓷的“新市场”,于是企图和华为公司在全球各地打官司,认为其应该在全球各个销售市场向他们赔偿专利费。
但是,中国企业是这么软弱可欺的吗?
华为公司表示:既然有人耍流氓乱碰瓷,那我们就直接反击好了,谁怕谁啊?
据天眼查显示,最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等与与潘奥普缔斯专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PANOPTISPATENTMANAGEMENT,LLC)等垄断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原告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被告为潘奥普缔斯专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三被告潘奥普缔斯专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奥普缔斯蜂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奥普缔斯无线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都是 PanOptis 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华为公司很果断地反诉 PanOptis 公司,认为其存在垄断民事侵权行为,违反了专利的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9900万。
裁定中,PanOptis 在中国的专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就中国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作出异议,认为华为公司指控 PanOptis 一方的所谓垄断侵权行为,包括“歧视性交易条款、拒绝交易、捆绑销售、利用诉讼胁迫”等行为,均未发生在中国境内。
而华为公司与 PanOptis 公司在英国、美国、德国已经有不同的诉讼程序在进行,华为公司已在英国和美国等国应诉,这说明其已接受这些国家的司法管辖。更何况华为公司遭受损失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在中国,PanOptis 公司的住所地也不在中国,因此,中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此案所涉及的争议为被告方在全球范围内所有及有权做出许可并满足 2G、3G、4G 标准的必要专利之许可条件是否违反 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方指控被告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侵权,由于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广东省深圳市,原告研发、生产、销售的无线通信产品,从广东省深圳市出口到美国等国,原告指控被告方的垄断侵权行为,可能会对原告的市场竞争行为产生排除、限制的影响,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纠纷管辖的规则,法院认为,可以被控侵权行为之结果发生地在广东省深圳市作为行使司法管辖权的依据。故本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
关于本案的级别管辖问题。法院认为,本案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数额为人民币 9900 万元,并未超出本院级别管辖的标准,故本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级别管辖权。且与原、被告双方在国外发生的诉讼,不构成重复诉讼。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驳回被告潘奥普缔斯专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奥普缔斯蜂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奥普缔斯无线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Pan Optis 公司应该也没想到,碰瓷不成被诉。而法院不仅认为华为公司有权在深圳起诉他们,还认为这9900万元的索赔数额并未超过该法院级别管辖的标准!
图源 华为官网
没办法,这都是被逼出来的。谁让“专利流氓”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很大呢?不仅会损害企业形象、降低市场份额,还会因为高额的诉讼费用、专利许可费导致行业内耗加剧,进而影响整个产业。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规制、不加区分,一概予以保护,那么将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或许在“专利流氓”看来,加速出海的中国企业都是“待宰的羔羊”。但他们的如意算盘显然打错了,因为中国企业是不会轻易认输的,有人打过来了,那么就要坚决打回去!
例如2019年4月底,全球知名的专利流氓 Sisvel 在英国伦敦起诉 OPPO 及其关联公司专利侵权,随后又在意大利米兰和荷兰发起了对 OPPO 的诉讼。
2019年底,OPPO 忍无可忍开始了反攻,最终在2020年5月27日,荷兰海牙法庭判定 Sisvel 专利无效,需承担诉讼相关费用,OPPO 取得了全面胜利。
当然,能够获胜并不是靠勇气,更多的是靠技术的底气!不论是华为公司还是OPPO公司,他们都在国际上拥有专利的所属权,也申请了国际专利(Patent Corperation Treaty),即《专利合作条约(PCT)》,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之下的保护在巴黎公约之下的方便申请人获得国际专利保护的国际条约。
近几年,国内企业加大了海外专利申请布局力度,因为只有让技术“走出去”,才能扭转一些人对中国技术贡献的偏见,并让中国技术为全球技术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
虽然目前在应对国外诉讼纠纷的方面上,中国企业仍有些经验不足。但蜗牛纳相信,假以时日,中国企业必定会让这些“专利流氓”的专利勒索行径最终无功而返,也让肆意妄为妨碍创新的专利流氓现象得以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