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平湖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2浙江省嘉兴平湖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承担组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省级标技委的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企业或组织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参与制定上述标准的分别补助10万元、8万元(参与前五的补助8万元、非前五的补助5万元)、5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给予主导单位15万元、参与单位3万元的补助。列入国家、省、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嘉兴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且认定为嘉兴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对企业或行业建设专利数据库的,给予数据库建设费用50%、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依据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发明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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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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