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及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8-03-28
| 浙江省湖州市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及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汇总 | ||||
| 市 | 区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 | 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 专利资助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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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 湖州市 |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倍增计划,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培育“高技术、高成长”的“双高”企业为抓手,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双高”企业,以认定年度上一年所交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权责发生制)产生的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认定年度超基数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优秀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市级专利领军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企业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6000元、800元和300元补助(单个企业年外观设计补助不超过20项),对发明人奖励由企业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 
| 吴兴区 |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当年度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奖励5万元。 | 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专利申请和授权等补助,具体按《吴兴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 对知识产权贯标、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等的奖励,具体按《吴兴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 |
| 南浔区 |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以创新券形式对初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评为市“双高”优势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完成培育目标任务的镇(开发区)按每家企业1万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 对贯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补助;通过认证的或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优秀的,再给予3万元的补助。 | 全面推广发明专利服务券,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进实审后给予不超过2500元/件的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给予300元/件的授权奖励、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不超过600元/件(包括市级补助)的授权奖励。 | |
| 德清县 | 
					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培育奖励。对纳入“双高”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企业,年度经确认达到市考核标准的给予3万元奖励(非“双高”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减半奖励)。 | 
					对列入工作计划并实施“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 
					企业申请国内专利的申请费和代理费给予全额补助,获得授权的给予一定奖励。 | |
| 长兴县 | 未找到 | 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 
					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国内发明和实用新型及 | |
| 安吉县 | 
					对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通过认证的,奖励10万元。 | 实行授权专利补助。国内发明专利补助10000元/件、实用新型20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工业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并在安吉实际投入应用的,每件奖励5万元(限2个国家和地区)。申请授权专利补助的,自专利授权之日两年内提交申请补助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 |
| 声明:本文目的只为传递信息,详情请咨询当地政府。 | ||||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高新认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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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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