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30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企业参加知识产权贯标并完成贯标手册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通过国家认证的追加奖励3万元。
在青田县注册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并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批合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专利服务机构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青田办事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每年代理申请本县发明专利20件及以上且授权6件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100件及以上且授权85件及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200件及以上且授权190件及以上的中外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每家补助2万元。前述三类专利的代理申请量可按相互比例换算。
鼓励企业积极应对专利维权诉讼活动,对诉讼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关系青田行业或者产业重大利益的涉外专利诉讼案件,每起给予10万元补助。
对获得县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和4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星火二等奖以上的,给予匹配等额奖金;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获奖对象均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为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由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政策依据:《青田县创新强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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