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获得中国专利奖和江苏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分别按照每件30万元、20万元奖励。江苏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分别按照每件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奖励10万元。
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积极扶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对注册地在吴中区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给予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专利代理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必须包括知识产权服务)辅导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辅导机构1万元奖励。辅导企业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辅导机构2万元奖励。(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2.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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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发明专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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