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牟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08郑州市中牟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及奖励标准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项目。
对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工作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2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笔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企业开展发明专利优先审查检索、查新检索、专题检索、授权专利检索、香港短期专利检索、国际联机检索等工作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笔最高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50万元。
评选县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认定为县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当年申请专利不少于30件,拥有有效专利不少于15件,且至少有2件有效发明专利;有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培训。县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郑州市中牟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中牟县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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