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10-16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法人获得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奖励1万元;对通过国家、省知识产权贯标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景德镇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条件
申报以上扶持政策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本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并在园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工业企业的亩均产出不得低于150万元,亩均税收不得低于园区平均水平。
4.当年度无重特大环保污染事故、严重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等违规违法行为,完成节能减排年度考核目标。
5、能够自觉遵守园区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园区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园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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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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