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专利无效宣告 食品专利申请 日本专利申请 家具专利费用 发明专利费用 专利申请流程 -
商标
北京商标注册 国际商标注册 商标流程费用 商标驳回复审 香港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 -
版权
美术版权登记 版权代理注册 软件版权登记 汇编作品版权 文字作品版权 版权登记费用 -
法律服务
官方微信
把青春唱完,可注册商标困难!
发布时间:2018-04-16驳回复审商标:第21517987号“把青春唱完”商标
关于第21517987号“把青春唱完”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中视星光(北京)传媒策划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17987号“把青春唱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高原根据同名书籍创作而来,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知名度。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具有显著性。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把青春唱完”易使消费者理解为广告宣传用语,以此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等服务上,消费者一般不会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申请商标难以起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标志。
另,申请人称申请商标经实际使用已具有显著性,但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
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sbpb/2447.html
来源:商评委
相关阅读:
上一篇:装B神器莫装B,注册商标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