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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征北战组合注册“南征北战”商标被驳,理由竟是社会不良影响!

发布时间:2019-06-21

今天为大家分享一个因易产生不良影响而被驳回的商标,该商标是由中国内地组合南征北战申请注册的,具体案例详情如下:

关于第24036380号“南征北战”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北京东亚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4036380号“南征北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南征北战组合注册“南征北战”商标被驳,理由竟是社会不良影响!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798637号“南征北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撤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具有显著性,并不属于文字的不规范使用,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其显著性明显,不存在混淆消费者认知的可能性。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宣传资料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中的“战”为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

高秀磊

尤丽丽

陈红燕

2019年04月26日

其实很早之前我们就写过因不规范汉字导致商标被驳回的案例了,当时举的是马云“福”字商标的例子。

马云用不规范汉字“福”注册商标,结果被驳回了!

除了上面这些之外,下面我在为大家介绍一个因不规范汉字被驳回的商标,这个商标是第20820471号“东园”商标。

为什么要给大家介绍这个商标呢?因为这个商标的最终判决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

 

南征北战组合注册“南征北战”商标被驳,理由竟是社会不良影响!

看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怎么说的:如果将其作为商标核准注册,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认知,影响其对汉字的正确认识和学习,从而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注册商标,别踩不规范汉字这个雷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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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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