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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申请_商标撤三申请流程_商标撤三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7-09-09

商标撤三申请又叫做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商标撤三申请。

个人或者企业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撤三申请)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个人或者企业自行办理,即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另一种途径是个人或者企业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正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进行办理。
 

商标撤三申请_商标撤三申请流程_商标撤三多少钱

个人商标撤三申请流程

商标撤三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撤三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其中应准备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与此同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5.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6.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商标撤三申请流程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比如委托我们北京纳杰知识产权进行办理,我们北京纳杰提供是是一条龙服务,方便快捷。

商标撤三多少钱?

商标撤三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为500元人民币。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商标撤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4.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程序的,则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6.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再附:商标撤三申请中关于商标使用的标准

商标的合法使用

合法使用是商标审理标准中关于使用的要求之一,即把审查标准中“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界定为“其他符合商标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对于违反其他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在评审案件中并不会因此而否认商标实际使用的事实。

商标的公开使用

所谓商标的公开使用,是指商标及其所标识的商品已经脱离了其产制者、提供者的控制,进入公众视野,为相关公众所能感知、识别。在实务中公开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与在流通领域的使用同义使用。

商标的真实使用

在实务中对“真实使用”一语有不同的界定:一种是在与公开使用同一含义上使用的,二是指“真实使用意图”的使用请。

商标的象征性使用

象征性使用是司法判决借鉴国外关于商标使用的表述发展出来的一种否定商标有效使用的标准。

编辑:冰亚@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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