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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03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区商标品牌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品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工商标字〔2017]81号)、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4号)和《北京市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京政办发〔201660号)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把握“一带一路”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以商标注册和商标品牌指导服务便利化为突破口,以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以提升区域商标品牌竞争力为目标,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理念和举措,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提质升级,引领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格局,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服务辖区品牌经济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有效商标注册数量稳步提升,辖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和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品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鼓励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机制较为完善,商标品牌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形成一批代表丰台优势产业、区域特色和城市形象的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区注册商标总量力争突破10万件。

(二)商标品牌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区中国驰名商标、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商标合计力争突破50件。

(三)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到2020年,传统优势行业形成知名商标群。高新技术、金融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及旅游会展等产业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

(四)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商标管理和行政保护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商标协同保护机制初步建立;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法律宣传的普及面不断拓宽,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扎实推进

区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街乡镇对照工作目标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在全区实施。

(二)紧贴需求,精准发力

聚焦辖区企业在商标品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紧贴企业品牌建设需求,创新指导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优质专业化服务,为辖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精准发力。

(三)多方协作,社会共治

辖区各相关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全区力量和优质社会资源,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多元共治。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丰台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工商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委(知识产权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商务委、区旅游委、区文化委、区质监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广电中心15个部门组成。工商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

联席会议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五、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一)规范发展商标品牌服务业

科学整合商标代理、品牌创意等行业优质资源,充分利用好疏解非首都功能后腾退出的宝贵空间,通过合理布局和有效开发,打造具有辖区特色的商标品牌服务聚集区。支持和鼓励各类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商标品牌创意设计、注册代理、品牌推广、价值评估、商标转让、商标质押融资和法律服务等领域充分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稳步提高全区企业注册商标平均拥有量,推动商标资产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强化信用监管。发挥商标品牌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服务标准,促进辖区品牌经济持续发展。

(二)开展商标品牌注册与运用指导服务

设立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服务。结合丰台发展实际,在丰台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首都商务新区、河西生态旅游区探索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辖区各工商所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窗口,明确重点培育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将商标监管、指导和服务关口前移。指导站(窗口)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贴近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商标普法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培育自主商标品牌,开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畅通指导站(窗口)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为辖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商标风险预警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商标风险应对机制,提高防范侵

权风险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支持企业建立以主打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的商标防御体系,以便捷、优质、高效的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全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在丰台落地生根。

(三)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品牌

按照“全面引导、重点培育、择优扶强”的原则,培育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政策、代表北京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的高知名度商标品牌,重点加大对新兴金融业、高科技产业、互联网信息产业、文化教育产业、商务旅游服务业、健康医疗服务等行业的指导力度,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方案,帮助企业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树立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指导企业积极争创“中国商标金奖”,鼓励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和其他国际展会、博览会,推进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工作,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和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使用行为的管理。

(四)扶持老字号商标品牌可持续发展

积极开展对老字号企业的服务指导,规范商标使用管理,提升守法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引导老字号企业实施特许经营、品牌合作等品牌发展战略,提升老字号商标的品牌价值,促进老字号企业可持续发展。引导老字号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商标海外布局,引导和鼓励老字号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品牌。

(五)推动涉农注册商标助农富农

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丰台农村经济组织、涉农企业注册和规范使用涉农注册商标,有效培育和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大力推进实施以商标为核心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研究工作,深化与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乡镇政府的沟通协作,引导涉农企业和组织定制个性化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切实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和质量,树立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在助农富农方面的作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助力农民增收,推动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探索依托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带动河西地区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发展之路,打造特色产业品牌,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六)推进商标国际注册

引导轨道交通、军民融合等重点行业企业,辖区高知名度商标品牌企业,尤其是“一带一路”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规划,提高国际竞争力。多手段扶持外向型企业发展,夯实品牌培育的基础。协助企业开展海外商标维权,积极应对海外商标恶意抢注。

(七)促进商标品牌规范管理与创新发展

继续推进争创北京市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场(店)工作,充分发挥丰台商业主渠道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示范作用。在商场、超市及有形市场大力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并逐步向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延伸。积极开展对后疏解时代大红门地区市场转型升级的分析研判,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及场内商户注册自主商标品牌,打造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发展新模式。

六、强化注册商标的监管与保护

(一)深入开展“双打”工作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商品的专项治理。实施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应用,推动实施商标信用监管。严厉查处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案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的治理模式,增强侵权假冒案件线索挖掘能力,提升互联网商标执法效能。

(二)保护重点商标品牌合法权益

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及中华老字号等重点品牌的保护力度,对侵犯重点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支持和协助辖区重点品牌企业开展跨省(市、自治区)和国际商标维权。在市场准入环节,完善驰名商标等重点品牌的保护机制,保证重点品牌商标专用权不被侵犯。

(三)强化执法协作和行刑街接

强化部门间执法协作,促进执法和监管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中介组织合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提高打击实效;建立驰名商标异地申报制度,推行“一地认定、区域共认、异地联保”机制,推动形成京津冀商标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格局。

(四)加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力度

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涉奥法律法规及冬奥会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完善冬奥会标志专有权保护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侵权专项整治,确保冬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不受侵犯。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

积极发挥商标服务与监管职能,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沟通与磋商,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保证工作落实,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政策支持与资金奖励

鼓励和推动辖区企业充分开发和利用商标资源,创立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积极落实商标品牌战略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中国驰名商标、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及地理标志商标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取得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注册费用补贴。加强与辖区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引导和帮助辖区企业开展商标价值评估和商标质押融资,缓解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对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海外维权、收购海外商标等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培训交流与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对商标品牌管理人员、商标代理人员、商标指导服务人员、商标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发挥现有人力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培养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骨干人才,形成纵深到底,横向联系的业务工作格局,强化专业的监管与服务,提高履职效能。

(四)搭建商标品牌服务与保护信息化平台

搭建以“商标品牌”为核心,以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商标品牌服务与保护信息化平台。商标品牌服务与保护信息化平台建设,要充分吸收各地先进经验,结合丰台特色,丰富系统功能,为提升政府商标品牌服务与保护能力,提高企业商标品牌运用与管理水平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加大媒体宣传与公示曝光力度

做好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5"10"中国品牌日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贴近企业实际需求,邀请行业专家、知名学者、优秀企业家代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重大意义与实际作用,普及商标品牌知识,介绍商标品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辖区自主商标品牌,增强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加大对辖区知名商标品牌、涉农商标精准扶贫、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及海外维权等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公开曝光侵权假冒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尊重、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国际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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