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市级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1本文为大家汇总了江苏省宿迁市市级的政府奖励政策,包含专利资助政策、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宿迁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符合专利费用减缴条件的,每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后给予2000元的资助,授权后根据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和5000元资助(提供缴纳6年年费的凭证);不符合专利费用减缴条件的,每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后给予3000元的资助,授权后根据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分别给予7000元、8000元和9000元资助(提供缴纳3年年费的凭证)。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后给予不超过500元资助,授权后再给予1500元资助;每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后给予不超过300元资助,授权后再给予500元资助。
3.PCT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PCT专利申请受理后,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对进入国家阶段且获得授权的,按照每个国家给予1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4.专利大户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专利大户奖励。当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8件以下的,每件奖励2000元;当年授权发明专利9件以上的,超过部分每件奖励3000元;当年授权专利达到30件以上的,每30件奖励1万元;单个大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国内发明专利引进资助。从市外引进的国内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地址已变更为市区注册的企业所在地),该发明专利与本单位的主导产品关联度密切且有效,经相关专家确认后,对上年度引进总量达到10件以上、2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受到资助的企业对引进的发明专利要保持三年以上有效性并促进在本市的转化和应用。
6.专利服务机构奖补。在宿登记注册的专利服务机构,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30件以上,且同比增长率25%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宿迁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宿迁市市级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对获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优秀单位的,奖励10万元;对于获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合格单位的,奖励2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专利奖和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宿迁市市级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通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批的省农业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省高新技术产品,每件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通过省级以上鉴定且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的新产品、新技术,每个奖励3万元;对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新技术目录的新产品或新技术每个奖励10万元。
对园区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乡镇、街道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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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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