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各地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8-07-19本文为大家汇总了盐城市各个地区的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具体详情如下:

盐城市各地区专利资助政策汇总
盐城市市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
2、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的每件奖励5000元。
3、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分别达10件、20件、3件的,奖励10万元。
4、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
6、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推进聚力创新十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对企业获得国际PCT专利受理的每件奖励5万元,对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5000元;企业购买授权的与企业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企业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企业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500元。对年申请专利5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奖励15万元,对年申请专利3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件以上的专利优势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得软件著作权的企业,每件著作权奖励企业1000元。
政策依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
盐城市亭湖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2000元。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的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助3万元。当年新增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分别达到20件、10件、3件的企业,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意见》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盐城市盐都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企业通过购买且与企业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实行分类奖励,A类每件奖励5万元,B类每件奖励3万元,C类每件奖励1万元,奖励类别委托省知识产权局评选,其中前25%为A类,前25%—75%为B类,其余为C类,获奖励的发明专利,在5年内再次转让或人为因素造成专利权失效的,必须全额返还奖励资金。企业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件奖励500元。
2.企业委托国内代理机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专利,收到国际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奖励2万元;取得国际阶段检索报告的再奖励1万元;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公布的每件再奖励5万元。
3.企业当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3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8万元。企业通过国家级贯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区级知识产权部分奖励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的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助5万元。当年新增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分别达20件、10件、3件的贯标企业(含备案),补助1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获得省绩效评协合格认定的补助2万元,获得国.家认证的补助5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聚力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意见》大发[2017]]32号
盐城东台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国外专利授权奖励2万元/件。
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的,奖励3万元,超出5件部分再奖励5000元/件;当年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的,奖励1万元;对当年专利申请5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单个大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12条激励意见实施细则》
盐城市建湖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2万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当年新增3件以上的,奖励10万元。
2、国际专利(PCT)申请每件奖励5000元。
3、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得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4、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全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阜宁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购买授权的与企业产品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取得申请受理和授权的,每件分别奖励0.5万元、4.5万元;企业取得国际PCT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的,每件分别奖励2万元、8万元。企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补助600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分别达10件、20件、3件的,奖励1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的奖励8万元,通过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5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阜宁县聚力创新发展的激励意见》
本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盐城市滨海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企业申请一件发明专利奖励1000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购买已授权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的每件奖励5000元。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分别达10件、20件、3件的,奖励1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滨海县关于推进聚力创新的十条政策意见》
盐城市射阳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
2、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的每件奖励2.5万元。
3、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分别达10件、20件、3件的,奖励10万元。
4、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4万元。
6、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县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政策依据:《推进聚力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盐城市各地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盐城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类项目
1、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2、园区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10家或总数首次达30家的,镇(街道)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或总数首次达15家的,分别奖励2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或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策依据:《推进聚力创新十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1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5万元。
政策依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
盐城市亭湖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区财政承担相应配套培育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所得税按15%征收。高新技术企业参加星级企业评定,其税收减免额计入纳税总额考核。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0家或总数首次达30家的园区,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或总数首次达15家的镇,分别奖励20万元。对获批的省高新技术产品每只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意见》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盐城市盐都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企业被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工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等),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每新增上述一个品牌,分别奖励20万元、4万元。被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省创新型(管理创新)先进企业认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供给侧改革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都发〔2016〕4号)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所得税按15%征收。高新技术企业参加星级企业评定,其税收减免额计入纳税总额考核。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0家或总数首次达30家的园区,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或总数首次达巧家的镇,分别奖励2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按照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聚力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意见》大发[2017]]32号
盐城东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1)对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到期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2)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每个奖励8万元,当年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产品,每个奖励3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12条激励意见实施细则》
盐城市建湖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类项目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2、企业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3、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个奖励2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4、获批省、市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全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打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获批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奖励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市星级企业评定,其税收减免额计入纳税总额考核。
政策依据:《阜宁县聚力创新发展的激励意见》
本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盐城市滨海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企业申报加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需具备什么条件?
入库企业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滨海县关于推进聚力创新的十条政策意见》
盐城市射阳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类项目
1、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2、县经济开发区、合德镇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10家或总数首次达30家的,其他镇区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或总数首次达巧家的,分别奖励2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或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2017年6月之后申报的国家高企,必须首先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方可申请奖励。
政策依据:《推进聚力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盐城市各地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盐城市市级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证证书或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贯标”合格单位文件复印件。
政策依据:《推进聚力创新十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盐城市亭湖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获得省绩效评价合格认定的补助2万元,获得国家认证的补助5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市级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意见》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盐城市盐都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企业当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3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8万元。企业通过国家级贯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区级知识产权部分奖励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获得省绩效评协合格认定的补助2万元,获得国家认证的补助5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聚力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意见》大发[2017]]32号
盐城东台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
(1)对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企业管理规范》认证、省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证证书或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贯标”合格单位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12条激励意见实施细则》
盐城市建湖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证证书或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贯标”合格单位文件复印件。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全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阜宁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的奖励8万元,通过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5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阜宁县聚力创新发展的激励意见》
本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盐城市滨海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滨海县关于推进聚力创新的十条政策意见》
盐城市射阳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4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认证证书或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贯标”合格单位文件复印件。
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县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政策依据:《推进聚力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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