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27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专利资助政策

1.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
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创新型龙头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授予奖牌,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2.支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
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等九大专项的实施,重抓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对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对列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承担单位,授予立项证书,每项经费支持不低于100万元。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我市创新型企业开展先进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贷款,给予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科技创新贴息。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的20%,发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认真落实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在省级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按财政体制由市、县(区)分级负担。

4.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
对全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20件以上的企业,授予“南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牌,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北美、欧盟和日本发达国家发明专利权的,每件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获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权的,每件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对海外知识产权(专利)维权胜诉案件专利权人,给予30万元的补助。
5.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授予奖牌,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技术合同补助最高10万元,同一机构每年补助最高100万元;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承接市内企业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承接单位每年补助最高100万元;对引进转化市外技术成果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对提供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分别按年度实际收取或支付费用的20%给予奖补,每家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设立南阳高创兴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于优秀的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推荐南阳高创兴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依据:《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注册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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