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维权资助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维权资助 >

深圳市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2-05

深圳市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政策
深圳市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政策

一: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标准:

每件资助150元;经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150元。

二:申请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条件要求:

下列单位或个人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后一年内向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进行了登记,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在6个月内(以登记发文日为准)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资助:

1、在龙华新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龙华新区常住人口户籍的个人;

3、在龙华新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龙华新区户籍学生。

三:申请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登记资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纳税证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软件著作权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保证书;

6、缴费证明,通过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应提交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ip/2019.html

龙华新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奖励咨询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商标注册代理

申请发明专利流程

商标国际注册流程

上一篇:深圳市龙华新区版权示范单位资助奖励政策
下一篇:佛山市禅城区专利维权资助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