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郴州市专利维权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10湖南省郴州市专利维权资助奖励政策
(一)专利执法
县市区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必需录入全国专利执法办案报送系统,且检审认定合格。对完成省局专利行政执法年度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县区市给予适当的执法工作经费奖励。
(二)专利维权
市中心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为维护自身合法专利权益而主动对辖区外的当事人提起专利维权保护行动或积极应对辖区外当事人提起的专利侵权投诉,终审胜诉实现维权目标的,每件案件补助2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年度内补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
(三)专利权检索或评价/专利侵权鉴定/专利纠纷调处司法确认
支持市中心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为主动开展专利维权而进行专利权检索或评价,对该检索报告或评价报告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下属单位出具的发票金额给予等额补助。同一专利只能申报一次。同一申报主体年度内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支持市中心城区内的专利权人为主动开展专利维权而进行侵权鉴定、司法确认,对请求权威部门鉴定费用、司法确认费用按照鉴定部门、司法部门出具的发票金额给予等额补助。同一专利只能申报一次。同一申报主体年度内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政策依据:《郴州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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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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