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洛阳市专利维权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11河南省洛阳市专利维权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县(市)区给予50万元补助资金。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产业集聚区给予5万元补助资金。
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对维权的权利人予以援助,根据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按so%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万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专家费按6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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