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江西省专利资助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江西省专利资助政策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24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本文为大家整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具体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如下:

石城县专利资助标准:加大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对在县注册纳税的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或专利发明奖评选获得奖项,为第一完成者的,县财政一等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二等奖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8万元,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为非第一完成者的,县财政一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二等奖分别奖励8万元、3万元、2万元,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项;市财政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创新团队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创新团队10万元、5万元。加强专利创新激励。对获得发明专利的所有人省财政每项分别奖励2500元;对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所有人市财政每项分别奖励1500元、300元、150元,县财政每项分别奖励2万元、0.5万元、0.2万元(其中县财政奖励部分发明专利国家受理后每项分别奖励0.7万元,剩余奖励授权后发放)。

石城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对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对初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到期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依据: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

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jiangxisheng/5358.html

相关推荐: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流程

PCT国际专利申请

美国专利申请费用

日本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申请流程

上一篇: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下一篇: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