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13
	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徐州市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条件及标准
(一)对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按以下内容和标准分别给予资助:
	1、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专利申请):国际申请按照申请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每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最多资助进入5个国家或地区,每个资助2万元。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
	2、国内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受理,申请人缴纳实质性审查费用后,每件资助3000元。
3、高校、科研院所及所属教授、专家、学者在徐州高新区申请、授权并纳入高新区统计的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缴纳实质性审查费用后,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4、专利权人为高新区内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申报单位2万元/件的奖励,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500元/件的奖励。
5、通过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验收合格的企业奖励4万元;被评为贯标优秀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6、获得省专利金奖的专利每件奖励10000元,获得省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
7、获得市专利金奖的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获得市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
8、获得市专利领航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奖励10000元,获得市专利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奖励5000元。
(二)对企业专利申报大户进行奖励
1、对当年专利申请受理超过100件或发明专利超过3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
2、对当年专利申请受理超过100件且发明专利占30%或发明专利超过5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8万元。
3、对当年专利申请受理超过100件且发明专利占4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三)鼓励区内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维护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过程中的专利无效宣告、专利诉讼、专利维权援助等进行补贴,单个案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家服务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区外企事业单位研发成果到徐州高新区申报专利,经确认专利留在徐州高新区的,按照上述相同标准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资助。
(四)支持高新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1、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6万元奖励。
	2、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搭建专利联盟、专利池,开展专利预警分析、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研究等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每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3、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促进专利转化与实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建立以司法保护为主体、行政保护相结合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体系,为企业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援助,园区企业在合法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维权时发生的鉴定费、诉讼费按照案件终审后鉴定费、诉讼费总额的30%予以资助,每个案件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万元。对加入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体系,为高新区内企业维护合法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诉讼案件每件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代理费补贴,非诉讼案件每件一次性给予100元的代理费补贴,每个机构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政策依据:《徐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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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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