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4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标准: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申请人(专利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每件奖励4000元,授权后,再奖励10000元(其中2000元为年费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500元。申请人(专利权人)为个人(每人每年资助不超过10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每件奖励2000元,授权后,再奖励5000元(其中1000元为年费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500元;外观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300元;对当年外观专利申请超过50件的企业,每件奖励800元。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后,每件奖励10000元,向多个国家同时提出申请的专利只可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0元;对授权的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0元,在多个国家同时获得授权的专利只可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科发局)
对注册地在相城区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必须包括知识产权服务)辅导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辅导机构1万元奖励。辅导企业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辅导机构2万元奖励。(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科发局)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每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的,一等奖、二等奖每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员工新获得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给予单位2000元/人奖励。(科发局)
当年申请发明专利超过30件以及申请外观专利超过50件的企业,必须在申请专利前先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递交申请。发明专利需缴纳三年年费并且三年内不得转移已获得奖励的专利。对区内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企业等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优先奖励。对无资质的服务机构申请的专利、非企业自主研发、与企业经营范围无关的专利一律不予资助。(科发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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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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