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4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标准:
专利申报资助额度
(一)对申请外观专利的专利项目,授权后每件给予资助600元。
(二)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项目,授权后每件给予资助600元。
(三)对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项目,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给予资助3500元;获得授权后每件再给予资助3500元。
(四)区内企事业单位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在国际阶段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国际专利获美国、欧盟或日本授权后,分别给予资助4万元。每件国际专利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含国际阶段资助)。
(五)区内科研机构、高校、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获得国内专利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其他专利申请人每年获得国内专利资助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区内企事业单位由有代理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知识产权,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创造奖励。申报单位需要在申请前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预先备案,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在获得街道(镇)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再交至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奖励5万元人民币:
1.当年专利申请超过100件以上;
2.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超过30件以上;
3.当年有效PCT申请超过10件以上;
4.当年一般著作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超过100件以上;
5.区内科研机构、高校、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国内商标核准注册超过30件以上;
6、当年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3件。
设立高新区知识产权维权基金,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因自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事实,开展诉讼并获得胜诉提供补助,用于支付法院案件受理费、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费和律师费,每一案件最高补助额为5万元。对进驻高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受聘为区内企事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并事实上代理行政和司法部门已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每一案件给予所在服务机构1万元补贴,每一家服务机构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或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规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对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商标申报资助或奖励额度
(一)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对新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对新获得“苏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对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织,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对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每件给予资助800元(当年度资助新增注册商标最高为5件),对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
以上奖励金额均含苏州市级以上奖励经费。各项奖励在当年度内不重复奖励,以最高一级计奖。如企业已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后再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则按最高奖励标准补足奖金。对同一企业不同商标争创的第二个及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可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对复检后重新获得同级奖项的不再奖励。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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