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市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10江苏省扬州市市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江苏省扬州市市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江苏省扬州市市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代理、授权、权利维持以及文献检索、评议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鼓励全社会重视专利的申请与授权,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分别给予4000元、1000元奖励。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国家规费及代理费给予2000元补贴。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将拥有或取得发明专利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或验收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
(二)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专利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信息链有机融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对符合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申报条件并积极申报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对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及其他规费,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每件专利最高资助2万元;对当年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维持10年(含)以上的发明专利权的维持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对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获省发明人奖、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2万元和1万元配套奖励。(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财政局)
江苏省扬州市市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扬府发〔2017〕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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