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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0-28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鲁政发〔2012〕46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临发〔2012〕20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4〕7号),现就加强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平邑”的要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保障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拥有20项以上有效专利的企业达到10家,拥有10项以上有效专利的企业达到20家;5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全县专利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每年专利申请达到30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0项以上;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拥有1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

2、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保护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及其推广应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专利侵权和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专利纠纷,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3、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培育或引进1-2家产权清晰、服务高效、诚信度高的专利代理与服务机构。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1、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全县每年选择3-5家创新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重点培育,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达标企业认定工作,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使其成为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通过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对上升为省级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在省级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补助。

2、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重点奖补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对当年申请发明专利并由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审核受理的,每件奖补2000元;发明专利正式授权后,每件再奖补2000元,其中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奖补1万元。积极扶持培育企业专利大户,对企业一年内申请发明专利总数5件以上的,除每件发明专利的奖补外,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3、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优秀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根据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情况,每年评选专利奖。设立重大专利奖、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专利,分别奖补3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积极推荐具有行业引领意义的重大专利申报市级以上专利奖,对获奖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4、鼓励专利技术引进。对各类创新主体通过产学研合作、成果引进的方式获得的专利技术,有效促进我县产业发展的,根据贡献大小,经科技、财政等部门审核认定,每件给予奖补20000元。

5、落实专利补助和报酬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专利奖补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付发明人或设计人。也可参照上述比例,一次性给付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专利权的单位转让专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自收到转让费或者许可费后3个月内,提取不低于该费税后的25%作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报酬。对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的发明人优先或破格晋升职称;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制

1、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创建或引进专利代理中介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建立联络对接机制,提升全县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评估、质押,开展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和保险业务,研究制定我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3、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鼓励报考专利代理人并在我县执业,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知识产权管理需要,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专利代理业务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4、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重点企业和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规模以上企业要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服务,并监督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等。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我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法定要求的专利执法人员,改善知识产权执法装备等基础条件。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有效地联合执法部门调处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积极为我县符合条件的公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开展行业、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战略分析等专业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经信、科技、财政、人社等部门参加的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力度,抓好知识产权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设立100万元的知识产权(专利)专项基金,并逐步扩大规模,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的多渠道、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三)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对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重大科技经济活动进行知识产权立项评价和跟踪分析,未按照规定进行知识产权审议造成的损失由立项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将拥有发明专利情况作为科技资金资助、平台建设、科技奖励评审和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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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申请专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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