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1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专利资助政策
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专利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企业申请给予每件4000元补助,个人申请给予每件3000元补助,授权后每件发明专利再给予7000元补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给予企业每件1200元补助,给予个人每件900元补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500元补助。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外专利申请,每件专利补助5000元。获得美国、日本、加拿大、
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若申请人为企业每件专利补助6万元,申请人为个人每件专利补助3万元;获得国外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补助2万元。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补助两个授权国家或地区。
3.同一企业的年度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同一个人的年度专利财政补助不超12万元,其中发明实审补助不超过20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专利资助政策依据
《海宁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嘉兴海宁市专利资助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内专利补助须出示和报送下列材料:
(一)海宁市国内专利补助申请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申请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外专利奖励须出示和报送下列材料:
(一)海宁市国外专利补助申请表;
(二)通过PCT方式申请国际专利的,提供国际受理单位出具的受理通知书、《PCT国际检索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提供国外(或地区)专利管理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代理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四)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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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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