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绍兴市专利资助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8-05-30
	浙江省绍兴市专利资助政策汇总
	
浙江省绍兴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
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奖励2万元、3000元,国外专利加倍奖励;新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优秀奖,且第一专利人为我市法人或自然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专利资助政策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对企业(或单位)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资助3万元、1.5万元、0.2万元、0.1万元,当年同一企业(或单位)实用新型授权每满10件再资助1万元(1件发明抵5件实用新型),其中从事技术转让、工业设计、科技咨询、贸易劳务等中介服务类企业(或单位)不予资助。专利授权资助非规模以上企业年度最高为10万元,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研究院)除外。新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优秀奖,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区法人或自然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专利资助政策
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奖励2万元、3000元,国外专利加倍奖励。
浙江绍兴嵊州市专利资助政策
专利(知识产权)扶持。对当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同一专利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专利授权奖励);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并获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本市专利授权指数累计达300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奖励,专利授权指数每提增500再奖励5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浙江绍兴诸暨市知识产权贯标及专利资助政策
鼓励自主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2万元。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奖励2万元、0.2万元,国外专利双倍奖励。对新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并在本市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满2年的,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当年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3万元(同一奖项从高不重复)。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转移中心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积极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适当给予配套补助。
PS:了解更多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目下的“专利奖励”进行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2764.html
猜你想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