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19为加快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2019年嘉善县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专利授权奖励及发明实质审查奖励:
(一)获得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0000元奖励;获得国外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0元奖励。
同一发明专利只奖励1个授权国家或地区;同一单位在当年度内最多奖励5件国外发明专利。
(二)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每件给予8000元奖励。
(三)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和600元奖励。
(四)国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还可按照《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1号)享受省级相应的补助。
上述奖励对象均指第一专利权人为嘉善县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对获得港、澳、台地区专利权的,参照国内标准执行。
各级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的奖励:
(一)被列入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浙江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嘉兴市专利示范企业、嘉善县专利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
(二)被列入嘉兴市专利示范镇(街道)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四)被认定为嘉兴市中小学生(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基地)、嘉兴市中小学生(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以上称号被取消后再次申报获得称号的,不再予以奖励。
政策依据:《嘉善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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