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标5万,专利5万,关于申报浙江丽水龙泉市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根据《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龙政办发〔2017〕93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龙泉市2018年度专利补助经费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龙泉市知识产权奖励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每件2万元、0.3万元、0.2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万元奖励(同一件专利获得多个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权,只奖励一次);同一件发明专利分别获得国内、国外授权的,可重复奖励。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先后被认定为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可重复奖励);对新认定为省、丽水市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获得丽水市轻型知识产权企业管理试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一、相关申请人为龙泉市户籍的自然人,和住所地在龙泉市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单位;
二、青瓷宝剑类专利向青瓷宝剑产业局申请,如青瓷宝剑产业局无法提供相应补助政策时,可以向我局申请,严禁重复申请补助;
三、登记的专利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授权的有效专利;
四、2018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
五、2018年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
六、2018年在专利权诉讼中取得胜诉的单位和个人;
七、提交证明材料说明: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2、专利授权补助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票据复印件;3、贯标认证,专利金奖、优秀奖,专利权诉讼补助,分别提交认证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生效胜诉判决书复印件;4、以上复印件,单位的加盖公章,自然人的签字。
因机构改革,本次登记工作分为纸质登记和网上登记两部分,请所有权利人填报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龙泉市华楼街39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515办公室(联系人:季光菊,联系电话:7769123,7122120),其中自然人以外的权利人还应在纸质登记后,再通过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自然人无须进行网上申报。专利补助申请的登记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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