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浙江省专利资助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浙江省专利资助政策 >

关于申报宁波市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四区二岛”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资金补助,按照《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甬科知〔2018〕3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注册或者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的个人。

2、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地址和专利授权地址必须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享受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4、授权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外及港澳台发明专利。

奖励标准: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0.6万元;非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0.3万元;在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万元;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英文文本的,需提供扉页中文翻译件。

2、专利权人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复印件。

3、宁波市国外及港澳台专利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三、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请各单位做好辖区内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波市高新区杨帆路999弄研发园区B3号楼607室),申报人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卢丽娜87978982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吴春莉55330646

附件: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补助申报表.docx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莱阳市专利发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莱财教〔2009〕9号)同时废止。

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5279.html

相关推荐: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流程

PCT国际专利申请

美国专利申请费用

日本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申请流程

上一篇:金华市武义县2019年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下一篇:关于申报杭州市富阳区发明专利奖补的通知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