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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24

中山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中山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促进我市科学事业协调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在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作用,中山市制定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山市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和年费资助的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且没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每件资助0.3万元,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每件资助0.1万元或者0.05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申请费和审查费的实际发生额。

(二)国内发明专利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资助1万元。

(三)国内发明专利第九年维持有效状态的,每件资助0.5万元。

国(境)外专利授权和PCT专利申请资助的标准:

(一)获得授权的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获得授权的国外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0.5万元;获得授权的香港标准专利,每件资助0.2万元;获得授权的澳门发明专利,每件资助0.1万元;同一件技术方案最多获得国(境)外2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专利授权资助。

(二)单位申请PCT专利的,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PCT专利的,每件资助0.5万元。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一)在本市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在本市设立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当年所代理的本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200件、专利电子申请率为100%、代理本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全市排名前三位的,可获得5-10万元资助;在本市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在本市设立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当年所代理的本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20件、电子申请率达100%、代理的本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幅度在全市排名居前三位的,可获得3-5万元资助。

(二)在本市新开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每家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三)在本市工作满2年,并新考取了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每人可获资助0.5万元。

中小学校专利申请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申报者应是本市中小学校。

学校及在校学生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0.05万元;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0.1万元;每家学校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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