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企业专利资助5万,个人专利资助3万
发布时间:2017-11-28嘉兴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企业专利资助5万,个人专利资助3万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嘉兴市制定了《嘉兴市专利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嘉兴市专利资助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获得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若申请人为企业每件专利补助5万元,申请人为个人每件专利补助3万元;获得国外其它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单位,每件补助4万元,个人每件补助3万元。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补助两个授权国家或地区。
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单位,每件补助人民币1万元;个人每件补助5千元。同一实用新型专利最多补助两个授权国家或地区。
国内发明专利的,授权后资助1万元。
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由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委托申请的专利,每件分别资助1000元和500元,自行申请每件分别资助600元和400元。
上述资助对象均指第一专利权人为嘉兴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同一专利权已获得上级同类政策补助或同级不同阶段补助的部分不再重复补助,在实际发放时予以扣除。港澳台地区授权专利按国内标准执行。
同一年度内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专利授权总量在10个以上的单位,每件专利再增补200元。
编辑:蜗牛纳@纳杰商标代理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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