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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专利奖励政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2万

发布时间:2017-11-29

金华市专利奖励政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2万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产业化,金华市制定了《金华市专利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规定了金华市专利奖励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金华市专利奖励政策

(一)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巴黎公约途径获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根据实际缴纳官费额(不超过2个国家和地区)给予每件总额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所缴年费(限2017年至2020年执行),有效期第1-6年补助50%,第7-9年补助35%,第10-15年补助25%。

(二)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获奖专利,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浙江省专利金奖、优秀奖获奖专利,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市专利实施奖获奖企业,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企业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给予不高于当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资助30万元。非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仅补助专利权质押获得的贷款部分。

(六)企业购买专利保险,给予保费50%的补助,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资助10万元。

编辑:蜗牛纳@纳杰商标代理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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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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