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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8
河北省沧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沧州市科技创新步伐,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河北省16个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围绕创新投入、创新体制、创新环境,推进企业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转化,结合全市实际,河北沧州市制定了《沧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明确规定了沧州市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
《沧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明确规定:
财政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对通过实质审查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万元;对年内授权专利20件以上(其中至少有1件发明或5件实用新型)的企业创新团队,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专利项目,每件资助10万元;对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给予10-20万元资助。
同时,《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第三“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也有这样的规定:
(三)完善专利资助政策。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加大资助力度,重点资助授权发明专利。对通过实质审查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对国内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对国外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5万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依据:《沧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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