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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4

安徽省池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促进我市专利申请量及拥有量快速增长,提高产业及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池州市制定了《池州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明确规定了池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
 

安徽省池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池州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规定:

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其中申请阶段资助1500元;实质性审查阶段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每件资助1500元;外观设计每件资助1000元。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按上述标准的60%~80%予以资助。专利申请费用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资助。同一项专利,不重复资助。鼓励企业申请国际专利,并给予一定资助。

对引进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技含量高、产业化潜力大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4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

对专利(包括引进专利)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和资助按照池州市推进工业自主创新和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科技创新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取得国家、省、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的创新团队分别奖励8万元、3万元、1万元。

对完成目标任务,且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给予表彰;对我市专利申请、实施、培训、执法以及专利中介服务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规定: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新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对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每国奖励2万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达到4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有效专利达到8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4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对本市专利权人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给予5万元奖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方专利无效请求并成功判定对方专利无效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

支持知识产权应用。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给予利息10%补贴,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通过担保取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给予企业担保费50%补贴,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10万元;对质押贷款企业专利权评估费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次1.5万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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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综合整理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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