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2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扶持及奖励工作,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制定了《淄博高新区专利扶持及奖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淄博市高新区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在《淄博高新区专利扶持及奖励管理办法》第四条“扶持和奖励标准”中明确规定:
(一)专利申请扶持
1.国内发明专利
生产型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每件给予1000元补助,对于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申请超过10件的,超过部分每件再给予1000元的补助。
非生产型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每件给予500元补助。
2.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国际申请:按照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每件给予1.5万元补助。
(二)专利授权奖励
1.国内发明专利:
生产型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1万元
奖励。
非生产型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
2.国外发明专利: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
(三)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位,且其专利在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四)对当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规范》标准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六)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为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零突破,每突破一家给予服务机构2000元奖励。
以上就是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了解更多山东省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8/0102/1768.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