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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2
山东省枣庄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源头地位,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制定了《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枣庄市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在《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专利创造资助标准”中明确规定:
(一)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件资助600元,获得专利授权后,每件再资助15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获得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800元。
(二)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
(三)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10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四)对维持有效、且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有效发明专利,5年以内的年费予以据实资助;5年以上的择优给予一定年费资助,每件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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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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