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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3
山东省聊城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鼓励发明创造,山东省聊城市政府制定了《聊城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聊城市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实审)阶段(需缴纳申请、实审费用)进行资助,职务和非职务申请的每件分别资助1200元和600元;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单位申请的每件资助5000元。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5000元;企事单位维持5年以上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择优每件2000元(国内发明专利)、8000元(国外发明专利)的年费资助;获得专利创造资金资助的单位,应拿出不低于50%的资金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
政策依据: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知识产权局《聊城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聊财教〔201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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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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