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资助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8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在《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二“鼓励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 中明确规定: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并维持3年以上的,每件资助2000元,实施转化的每件再资助5000元;对当年度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资助2000元;对当年度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对当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当年度获得山东省专利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企业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就是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了解更多关于山东省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政策”进行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8/0108/1830.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猜你想知道:

申请发明专利流程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上一篇:山东省聊城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下一篇:杭州市萧山区发明专利资助政策:同一专利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