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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8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在《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二“鼓励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 中明确规定: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并维持3年以上的,每件资助2000元,实施转化的每件再资助5000元;对当年度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资助2000元;对当年度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对当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当年度获得山东省专利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企业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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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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